二審改判18年,一審24年縮水
歐俞彤因「假出金」手法詐得158億餘元,受害者5082人。台北地院2025年11月依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等罪判處24年徒刑,高等法院今改判18年徒刑,可上訴。歐女辯稱行騙的是機房成員,法官不採信。一審其餘75名共犯被判刑4年6月至22年6月不等。
幕後金主另案起訴,建請26年以上
幕後金主王景琪於今年4月落網,北檢今年6月依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等罪起訴,建請從重判處26年以上徒刑。王男與歐俞彤、吳漢威約定三七分帳,王拿三成。北院裁定王景琪1600萬元交保,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,配戴電子腳鐶防逃。
詐團手法曝光,2230個假網站
歐俞彤與竹聯幫弘仁會組長吳漢威共組「美樂公司」,透過非法話務系統架設超過2230個假投資網站及應用程式。2024年5月至今年1月間,共1萬9274筆匯款記錄,金額14億2327萬餘元。詐團騙到錢後由美樂公司洗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