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對地方創新的官僚式回應
內政部國土署針對桃園市政府自行推動的「可負擔住宅」政策表示並不反對,但特別指出該政策屬於出售型住宅,與現行社會住宅「只租不賣」的方向不同。國土署強調,由於房屋產權及土地需信託給第三方,購買民眾並未完全取得產權,並提及過去地上權住宅、使用權住宅曾衍生買賣糾紛,希望桃園市府能全盤思考。這種「不反對但不支持」的態度,被外界解讀為中央在對地方政府的創新政策設路障,而非主動協助完善法制,讓地方政府在面對質疑時顯得孤立無援。
高房價下的居住困境與數據
根據內政部2026年第一季統計,全國房貸負擔率已達41.46%,房價所得比為9.47倍。其中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14.72倍,新北市為12.63倍,台中市則為11.35倍。這意味著一個普通家庭在台北市需不吃不喝超過14年才能買房,全國平均則需近10年。此外,2020年至2026年間房租指數持續上漲,2024年全年漲幅約2.45%,租屋族居住成本不斷增加。在這樣的環境下,人民需要的不是豪宅貸款,而是真正買得起的可負擔住宅,讓房價適應人民的負擔能力。
桃園目標與未來展望
桃園市的可負擔住宅政策透過都市計畫與容積獎勵,讓開發商在捷運場站周邊提供住宅,並限制轉售與炒作。整體計畫目標將在119年累積釋出1,000戶,未來穩定每年提供500戶。桃園市長張善政曾強調,可負擔住宅政策「只能成功、不能失敗」。中央若真心關心居住正義,應主動協助完善產權信託、轉售限制等法制設計,並盡速通過「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」,將可負擔住宅納入國家住宅政策體系,建立全國性法制框架,而非僅以官僚語言推託。